借款人借钱不还,为什么应及时向法院起诉处理
在工作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客户向我们咨询借款人借钱不还该怎么办的问题。客户总有“对方没钱,起诉有用吗”,“官司打赢的概率有多少?”,“官司打赢了,钱拿不到,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疑问。有些人可能会产生“万一拿不到钱,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不就白花了吗,从而放弃诉讼”。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从法律层面讲,官司胜诉跟能否拿到钱是两个概念,涉及两个程序,一是诉讼程序,另一个是执行程序。那么为什么要及时起诉呢?及时起诉又会给出借人带来什么额外的收益呢?
1、对于没有约定利息的借款起诉后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一些出借人和借款人在借款时由于是朋友关系或者其他原因而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后来由于关系恶化,出借人想主张利息,但是如果借贷合同或者借条没有约定时,则借款人往往不会主动归还利息,但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则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如果逾期时间比较长,则法院支持的逾期利息不但会覆盖律师费和诉讼费等权利主张费用,而且会对出借人带来额外的利息收入。
2、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以免时效过了而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上述规定可知,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为3年,即人民法院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权为3年。如果超过3年,则对方可以诉讼时效已过作为抗辩理由,从而导致借款人败诉的风险。而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则会起到诉讼时效中断的结果,从而可以起到保护自己要求借款人及时还款的法律效果。
3、可以查询借款人的财产状况,以免借款人转移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借款人为了逃避债务,往往会“哭穷”,转移或是隐瞒财产,给出借人造成自己确实无法偿还债权的假象。而债权人对此并不了解,唯有委托律师或是通过法院去查询借款人的财产状况,以便真实了解债务人是否能够偿还债款。
4、固定借贷关系的证据,保留证据材料
债权人由于时间间隔太长,借条欠条等证据材料灭失或是毁损,导致收集证据材料困难。尽早起诉,一方面防止诉讼时效过期,不受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可以固定证据,通过转账凭证或者证人证言等方式要求法院确定双方的借贷关系后,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运用司法手段迫使债务人还款
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如果借款人不主动履行生效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则出借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限制被申请人进行高消费并限制借款人设立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等,借款人无法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座以上舱位,债务人名下的唯一住房也可能被法院查封等措施,借款人子女无法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从生活的方方面面予以限制,迫使债务人偿还债务。只有当债务人还清债务后,才能从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予以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