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
1、 永久性和临时性的工程及物料:承包工程规定的承包承包范围内的主要项目,包括建筑物的结构、装修、机电安装、配套设施、存放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建筑设施等。
2、 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工具和临时工房及存放其内的物资;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被保险人负责保管,而且施工必需使用的塔吊、打桩机、铲车、搅拌机,临时供电供水设备、脚手架等。
3、 业主或承包商在工地原有的财产;如业主原有的工厂,应该放在这一项目内加保,以分清责任。
4、 安装工程项目:如饭店大楼内发电、取暖、空调等及其设备的安装项目。
5、 场地清理费:发生灾害事故后,为恢复重建必须清理场地上留下的大量残砾,根据经验估算需要的费用。
6、 工地内的现成的不属于工程范围内的建筑;
7、 业主或承包商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
8、 施工期间被保险人对第三者造成财务或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投保时由投保人和承保人根据经验估算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