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期的司法鉴定
1、工期鉴定的申请
涉及建设工程工期延期责任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周期长、施工工序繁、涉及主体多的特点,往往难以直接认定工期延期的责任承担主体,如果当事人对造成工程工期延期的原因、责任存在争议,建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工期鉴定申请。
2、鉴定单位的选定
双方协商选定鉴定单位,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委托。
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并未对工期鉴定机构的资质作出相关规定,但由于工期鉴定一般牵涉工期延期后应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的数额,故以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为宜。
3、工期鉴定费用的预缴、对鉴定结论的质证以及重新提起鉴定等内容,参考“建设工程价款的司法鉴定”的相关内容。